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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牌的车辆需要行驶证吗

2025-03-06 10:12 发布

临牌的车辆不需要行驶证,但需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临时牌照时,只需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即可。临牌是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十天。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在未销售、购买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新车出口销售、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因轴荷等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等情形下,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申请临牌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号牌制作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车辆管理所将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牌。对于需要多次申领临牌的情况,车辆管理所核发临牌不得超过三次。

临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效期。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临时号牌有时限性和区域性。例如,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车辆转籍、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等情况,可向当地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

临时牌照有四种类型: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使用临时牌照时要注意时间和区域,必须粘贴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不允许遮挡驾驶人的视线。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车主在取得车辆发票、新车合格证及交强险保单后应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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