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小型私家车无固定使用年限,而是在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会被引导报废。需注意的是,引导报废并不等于强制报废,最终决定权在车主手中。
若车主决定报废车辆,可前往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需将车辆送至报废车场,并取得报废单。之后再返回车辆管理所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整个报废流程。
若机动车辆达到报废条件而不报废,可能会对车主后期购买和注册登记新车产生一定影响。名下有未报废车辆的车主,将无法再次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需先处理完报废事宜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