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快速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时段对非浙A车牌车辆实施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至9点,以及下午16点半至18点半。在非限行时段内,非浙A车牌车辆可以自由通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在不同道路条件下的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1、小型客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限速为70公里/小时,公路为80公里/小时;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限速为60公里/小时,公路为70公里/小时。
2、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限速为60公里/小时,公路为70公里/小时;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限速为50公里/小时,公路为60公里/小时。
3、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限速为50公里/小时,公路为60公里/小时。
4、铰接式客车、电车、载人的货运汽车、带挂车的汽车、后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限速为40公里/小时,公路为50公里/小时。
5、拖拉机、轻便摩托车限速为30公里/小时。
6、电瓶车、小型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限速为15公里/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遇到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应遵守这些标志和标记所示的速度。
京密路的公交车道在周末的限行情况是根据时间段和标记来决定的。如果公交车道上标有特定的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在该时间段内,其他车辆不允许进入此车道。如果未标明特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全天24小时,包括周六和周日,其他车辆都不允许进入。 根据交通管理部
外地车辆在济南经十路的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在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外地号牌”指
在重庆市区,车辆限行规定按照车牌尾号的单双号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星期一: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为2和7的车辆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为3和8的车辆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为4和9的车辆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为5和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