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突然变道被撞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
当电动车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时,责任在前车;而当电动车已完成变道后被后车追尾,则责任在后车。
在弯道或窄桥上超车时,若发生碰撞事故,通常由后车负全责。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同样由后车负全责。
电动车在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而造成碰撞事故的,责任在变道车。如果电动车无过错,则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不得已而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且对责任划分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评估车辆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来说,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