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半小时内免费;如果超过半小时,则按1小时收费。若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车辆,将被视为违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车公司缴付超期租金。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1、超期半小时按1小时计费,即支付1小时的租金。
2、超期6小时(含)以内按小时收费,具体费用为车辆租赁费及门店服务费的日均价除以6。
3、如果订单的车辆租赁费及门店服务费为0元,4小时内的超期费按40元/小时收取;4小时以上则按同类型车辆租赁价格的200%收取超期日租金。
4、超期6小时以上,按同类型车辆租赁价格的200%收取超期日租金。
另外,如果超时30分钟以内不收取超时车辆使用费,超过30分钟后连同之前30分钟一起计算超时车辆使用费,按照每15分钟计费,收取正常车辆使用费的2倍;超时保障费则按车辆基础费用计算,同样按照每15分钟计费,正常收取。这两部分费用会在租车公司平台自动从车友账户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