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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公车配备标准是什么?

2025-04-12 14:09 发布

根据最新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公务用车的配置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

部长级干部配备的轿车,排气量需在3.0升(含3.0升)以下,并且价格不超过45万元;副部长级干部使用的轿车,排气量同样需在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则不超过35万元;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的轿车,排气量需在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需在25万元以内(客车、越野车等除外)。若需配备排气量超过2.0升且价格超过25万元的车辆,必须经过国管局的审批。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强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并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则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公务用车的违规情形,主要有以下九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违规处置公务用车;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国家最新公车配备标准的具体内容,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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