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准驾车型时,考试的期限如下: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两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由全国统一规定。其中,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的考试题库。
3、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需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驾驶证准考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以下是关于驾驶证的具体介绍:
1、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简称驾驶证,是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必需的证照。驾驶证全国有效,记载了持证人的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长期住址、国籍、准驾(学)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记录,并有发证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和持证人的照片。
2、学习:考试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的驾驶证模拟考试软件学习交通法规及驾驶证相关知识。由交通运输部编写的图书是驾驶证学习考试的重要书籍,可由驾校统一购置发放,也可由驾校学员自行购置。
驾驶证补考的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时,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