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前车虚线变道突然刹车,后车追尾,责任归属谁?

前车在虚线变道时突然刹车,导致后车追尾,这种情况的责任归属问题通常取决于双方的具体行为和交通法规的适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前车在变道时未完全进入道路内便突然刹车,属于违规行为。因此,前车在变道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后车在行驶过程中也需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且注意前车的动态变化。如果后车在发现前车变道时未能及时采取制动措施,或者未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那么后车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根据现场情况和交通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时的行驶规则进行了明确。左侧车道为快速车道,右侧车道为慢速车道。快速车道内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规定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则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同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在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对机动车使用转向灯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例如,当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当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则对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的灯光使用进行了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雾天行驶时,还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