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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否还用纸质?

2025-04-23 10:00 发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试点工作,并将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从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各地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时,税务机关将不再打印开具纸质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2021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并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使用车辆购置税缴纳或免税的电子信息代替纸质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

为了顺利实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的应用。这意味着车辆购置税纸质完税证明将全面取消。从7月1日起,税务机关在办理补领或更正完税证明等业务时,将不再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本次试点的核心内容如下:

一、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纳税人新设立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税务机关不再印制、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

二、试点前纳税人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试点期间办理需要补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相关业务,税务机关仍开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三、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后,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四、试点前纳税人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在试点期间,车辆登记业务既可凭纸质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办理,也可直接凭车辆购置税缴纳电子信息办理。

试点期间纳税人新设立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申请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规定自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纳税人如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等税务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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