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迁入需要的手续包括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交强险单。这些文件需要在注册地车管所进行提交,以便完成后续的转移登记。
办理车辆迁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和凭证。
2. 机动车登记证书。
3. 机动车档案。
4.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法定证明和凭证。
6.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车辆迁入的办理流程如下:
1. 携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和交强险单前往注册地车管所。
2. 在咨询台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 按照指示到拍照地方给汽车拍照并拓印,然后前往车辆档案室窗口提交资料。
4. 车辆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携带表格和车辆登记证书前往检验区验车。
5. 验车后,在业务大厅取号并前往窗口办理并缴费,获取临时车牌。
6. 取下原车牌,并前往车辆档案室窗口换取临时牌照。
7. 同时获取一个条形码,可以用于几天后领取档案或邮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