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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机动车变更登记条件是什么

在购买了机动车之后,机动车需要进行登记,对车辆的车型、车辆所有人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进行记录。如果这些信息发生了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那么,河池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机动车变更登记的条件包括:

  • 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
  • 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 交验机动车(办理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互换号牌的除外)。

其次,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限具体如下:

  •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收存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对于更换发动机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并收存发动机的来历凭证。

总的来说,河池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已在本市登记、提交申请材料和交验机动车。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和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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