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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宿迁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在车辆登记之后,若机动车的一些零部件需要变更,还需要将车辆开到车管所进行检验,符合规定的情况才能进行变更。那么,宿迁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第一步: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二步:在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第三步:到缴费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步:到牌证窗口领取新的牌证;

第五步:到号牌安装点安装新的号牌。

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不同类型的变更办理时间有所不同。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则需要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费用包括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九条,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对于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并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

第十条中规定,更换发动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并收存发动机的来历凭证。

以上就是宿迁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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