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防城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时,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通过驾校考试。接下来,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在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那么,防城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身份。

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此证明需要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申请人符合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

3. 部队驾驶证或境外驾驶证换证:如果申请人持有部队驾驶证或境外驾驶证,需要提供相关复印件。境外驾驶证需要提供中文翻译。

4. 增驾申请:如果申请人申请增驾,需要提供原有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并通过考试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按照驾驶证上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并且在驾驶时应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需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2. 身体条件证明: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申请人的身体条件符合驾驶机动车的要求。

对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