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申请报废手续可以由本人提交办理,但办理地点需要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且需要经过第三方回收机构。那么,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是有关抚州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机动车行驶证

5. 机动车号牌

以上材料需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机动车报废注销手续。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