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许多人对成都车辆报废流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然而对这一过程的理解却存在一定的欠缺。本文将详细介绍成都车辆报废所需的具体步骤,以便车主们能够顺利进行报废手续。
首先,申请报废流程包括携带行驶证、登记证、身份证等必要证件到报废中心提交申请。对于单位车辆,还需提供代码证和道路运输证,而客运车辆则需提供农村客运证明。成功申请后,报废中心将免费拖车。在办理报废手续前,车主需要确保没有违章记录,如有违章则需及时缴纳,否则无法获得相关证明。单位车辆报废还需携带单位公章。
办理报废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
1. 车主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2. 登记并审核申请,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同样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 车主需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指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车辆送交。
4. 回收企业将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对车辆进行解体,包括分离发动机和车辆、破坏发动机缸体、割断车架等,并进行拍照、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 车主需持《申请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车辆解体照片到回收企业进行查验、核对并签字,然后回收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其次,根据中国汽车报废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应予以报废:
1.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2.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年限为8年,允许最长不超过4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其他车辆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最长不超过5年延缓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2次;从事营运性运输的各种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允许延缓4年报废,延缓期间每年检验4次(每3个月检验一次)。
3.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年限为15年,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延长连用期间按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报废。
4.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5.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