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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如何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

在张家港地区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机动车登记证等材料。那么,张家港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呢?以下是详细的流程:

首先,向当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材料。车辆管理所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然后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新的行驶证,变更手续即告完成。

张家港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 改变车身颜色;
  • 更换发动机;
  • 更换车身或车架;
  •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
  •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当需要变更上述内容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因为住所变更,申请转出前,需要确保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行驶证;
  • 如果是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如果是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申请后,将确认机动车并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对于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整车以及住所变更的情况,还需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以上是张家港机动车变更登记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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