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购买渔船的时候,需要办理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在办理了初始登记手续之后,还需要进行船舶识别号的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信息。如果船舶的登记信息发生更改,就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的具体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然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的首问责任人会当场审查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不属于本部门的职权范围,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窗口首问责任人会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接下来,窗口首问责任人会审批申请,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这个过程限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最后,窗口会制作证书并送达申请人。
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
1. 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 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办理变更登记时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的。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整个办理过程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左右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具备合法所有权的人才能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如果在办理变更登记的过程中,您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