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辆报废后,车牌号码的保留期限为一年。在这一年时间内,原车主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时,可以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
2. 原车牌的使用需要满足新车或二手车的注册登记地在北京。
3. 原车主在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时,所购置的新车或二手车必须与原车辆类型相同,例如原车辆为小型汽车,新购置的车辆也应为小型汽车。
4. 如果原车主在车辆报废后一年内未申请使用原车牌号码,则该车牌号码将被重新投入到车牌号码资源库中,供其他车主选用。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条件详情 | 原车辆持有时间 | 原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 保留期限 | 一年 | 车辆注册登记地 | 北京 | 新车或二手车类型 | 与原车辆相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