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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该如何处理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 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自行协商、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些方法旨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达成赔偿协议。

2.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的3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请求进一步审查。

3.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没有异议,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从而获得调解服务。

4. 如果选择不申请调解,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参考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最后,依据协商结果,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以正式结案。

此外,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补开,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确实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

2.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无法证明存在,或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在理赔过程中,依据责任认定书,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按责任比例赔付。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在事故中受伤,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对于伤残等级较高的受害人,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会相应提高。

最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应当在10日内制作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应当在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后5日内制作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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