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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绿本丢失后能否过户

汽车绿本丢了不能过户。

汽车绿本,即《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重要法律证明。它相当于车辆的“户口本”,在车辆办理车牌领取行车证时一同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在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信息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还要在上面记载车辆变动情况。

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需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补办流程:

1.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3.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综上所述,汽车绿本丢失之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进行补办才能完成过户手续。汽车绿本是车辆过户的重要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如果车辆共有两个或以上所有人,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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