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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子女或父母转移登记?

2025-05-28 09:56 发布

交易过户方式包括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持审核通过的核查结果,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取得二手车交易发票后,在市场内设立的交管服务站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属于境外人员,需前往车管总所办理。

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需要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 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

2.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原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可选择的办理地点包括盛鑫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中联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北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北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北辰亚运村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第二办公区、空港方兴交管服务站。

另一种方式是赠予公证。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持审核通过的核查结果,到公证处取得赠予车辆的相关文书和《公证书》后,在车管分所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需注意的是,办理此项业务需提前预约,车辆登记所有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在“掌上车管所”模块中选择预约业务及时间、地点,按照预约信息前往办理。

在车管分所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需要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 赠予车辆的相关文书和《公证书》;

2.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原件;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办理地点包括任意车管分所。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收费标准为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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