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抚顺,一名男子在某路口左转时,被监控摄像头拍下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即闯红灯,被交警处以罚款200元和记6分的处罚:
然而,该男子并不服气,称当时信号灯坏了,由绿变红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反应。
据男子程某描述,案发当天,他在这个交叉路口等待左转,当信号灯变绿后,他准备开车通过,但左转绿灯的时间异常短暂,只有约1秒,让他根本无法反应过来,只能硬着头皮冲了过去。没过多久,程某的手机上就收到了短信提醒,告知他在案发路口通过时违反了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他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程某认为自己经常在这个路口左转,一般会有十几秒的反应时间,不可能出现案发当天的情况。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再次前往案发路口拍摄了信号灯的视频,并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然而,复议结果却维持了处罚决定。
尽管如此,程某仍然不服,立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交警对自己的处罚。在法庭上,程某称案发当天信号灯由绿转红没有黄灯过渡,直接导致他闯红灯。同时,他还指出自己收到处罚短信后,曾多次向交警支队要求查看案发当时的视频,但交警拒绝提供。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程某认为交警没有视频证据,属于证据不足以认定其行为违法,应当撤销处罚。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涉案交警大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有法定职责。依据交警提供的三张带有时间标志的图片,程某在涉案路口左转通过时,违反了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最终,法院驳回了程某的诉求。
对此,程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庭上,程某指出一审法院仅凭交警的三张静态图片就认定他闯红灯,非常不严谨。从照片中可以看出,案发路口四个方向的信号灯全部为红色,说明信号灯出现了故障。此外,程某还指出,从照片上看,他的车子后面还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停止线外面,这说明信号灯由绿转红非常突然,黑色轿车车主反应不及时。程某认为交警没有提供视频依据,证据不充分,事实认定不清楚。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交警提供的三张图片能够显示信号灯为红灯时,程某车辆停在停止线外,随后继续左转,存在闯红灯行为。三张图片能够完整记录程某车辆存在闯红灯的违法事实,交警对程某做出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某关于信号灯存在故障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并且没有证据证明车辆左转时信号灯是绿灯。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程某上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关于闯红灯的判定标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当车辆在停车线以内,越过停车线并继续行驶至整个路口时,即被视为闯红灯。也就是说,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的情况下,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为了确保交通安全,我国的
判定闯红灯的三张照片标准主要有三个关键步骤: 首先,车辆越过路口停止线时的照片。这张照片需要包含红灯和车牌号。当车辆越过停止线时,如果信号灯为红灯,那么这会被视为闯红灯的一部分。 其次,车辆完全驶过停止线的照片。同样,这张照片也需要包含红灯
机动车闯红灯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车辆在红灯亮起时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红灯亮起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被视为严重的交通违规行为。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当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所有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