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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6:34 发布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的赔偿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各自的过错比例赔偿。具体来说,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主责和次责的赔偿比例是7:3;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很多方面。比如,机动车的机械性能是否完好、车辆证件、保险是否完备、驾驶人资格是否合格、当时路面情况是否影响行驶等。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范和避让措施、有没有其他违章行为、事故的原因及因果关系等,证据是否充分,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根据上述因素,交警会依据认定交通事故的规定及法规,正确认定事故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调解事故赔偿问题,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就只能起诉法院解决。

在交通事故责任相等的情况下,通常会按照同等责任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如果交强险不够赔偿,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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