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卧铺客车每铺位折合2个座位,尾数不进整。
2、载货汽车按车货总质量计收过渡费,货车起征额不足20元按20元收征,客货两用车按货车标准计重收费。
3、货车计重收费额尾数取整:以5元为单位,1、2舍,8、9入,3、4、5、6.7作5。
4、对经常往返汽渡的二轮摩托车、非车载旅客,应实行月票优惠,每次标准不得超过6元、2元、自行车、助力车、电瓶车实行一人一车。
5、车辆牵引费,5吨以下,每车次最低50元;5吨以上,每超1吨加收10元,最高不超过100元。
6、对特殊车型和车主有特殊要求的渡运车辆,如工程车、超限车、专渡、包渡等,汽渡企业与车主协商定价。
请注意,这些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司举报电话:0519-85770725,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在烟台轮渡中,车辆的收费标准因车型、轮渡公司以及航线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来看: 小型车辆,如轿车、吉普车和2吨以下的货车,单程收费通常在30元/车次到700元/车次之间,往返收费则在50元/车次到1400元/车次左右。举个例子,从烟台港客
轮渡车辆的收费标准是由多种费用组成的总费用,包括计价重量乘以船舶运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港务费,再加上价格调节基金。具体费用计算如下: 对于装载货物的车辆,如果车辆长度超过18米或货物超过车厢长度,每超出1米就增加1吨计费吨,不足1米按1
烟台港的客运站为乘客和车辆提供轮渡服务,车辆收费标准根据车型有所不同。具体来看,小型车,如小轿车、吉普车以及重量在2吨以下的货车,单程费用为30元每车次,若选择往返则优惠至50元每车次。对于中型车,包括重量在2.5吨以下的货车,单程票价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