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凌晨五点,代驾司机叶某友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罗湖区东门北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鸿泰洋路段时,与同车道前方由杨某云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部分损坏以及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友左脚擦伤。
经过现场调查,小轿车驾驶员杨某云事故发生前驾驶状态正常,行驶操作无误;而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友在行驶过程中不仅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还违规走机动车道,这些行为造成了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面对现场交警的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友开始诉苦,他表示事发前由于车道前方的小车突然减速,导致自己骑行的电动车无法前进,刹车不及才撞上了前方小轿车,导致人车两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行人和非机动车擅自走上机动车道,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影响其他机动车辆的正常行驶。此次交通事故中,交警依法对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友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判定其对该起事故负全责。
我们常说骑行电动车是“肉包铁”,虽然电动车能够提供一定的出行便利,但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局限。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频发,主要是因为电动车驾驶员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甚至认为驾驶非机动车就属于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事故发生也不用担责。然而,违法必担责!交通工具的强弱不是躲避为自己交通违法行为“买单”的挡箭牌。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来,生命如此宝贵,有时疏忽和侥幸比意外更可怕,别让自己为它们“买单”!
当电动车撞到人时,首先要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确保事故现场不被破坏。接下来,需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治,可以拨打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援助。同时,应当尽快联系交警部门,以便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相
电动车载人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具体来说,如果一方的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唯一原因,那么这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当各方都有过错时,责任划分会根据各自行为对事故的影响程度来确定,即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 如果事故原因
在发生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时,我们应该遵循一系列步骤来妥善处理,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首先,如果安全条件允许,应立即将车辆移至路边,避免阻塞交通或引发二次事故。接着,使用手机或相机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以便日后作为证据。同时,设置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