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江省针对高速公路的货车收费政策进行了最新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高速公路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高速公路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车辆通行费计算公式为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乘以车公里费率,再加上隧道叠加通行费。值得注意的是,总轴数包括悬浮轴在内。
其次,对于普通收费公路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浙江省调整了过江水底隧道的定额收费标准。具体来说,1—5类车辆按现行标准不变,而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6类车辆则按照5类车辆的标准进行收费。
此外,浙江省还对几个特定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收费调整。比如,杭州湾跨海大桥、钱江隧道、杭州萧山机场公路等项目,1—5类车按现行标准不变,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6类车则按5类车标准收费。
对于舟山跨海大桥和温州大桥等项目,浙江省也调整了部分路段的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包括连续高架桥计费方式和叠加收费标准,以及保留陆上隧道叠加收费标准。
最后,对于连续里程达10公里以上的高架桥,浙江省实行分段叠加收费,即每2个收费站区间,连续高架桥长度3—5公里的叠加收费1元;5—10公里的叠加收费2元;10—15公里的叠加收费3元;15—20公里的叠加收费4元。
总的来说,浙江省最新货车收费政策旨在优化高速公路收费结构,提高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兼顾不同车型的实际行驶情况。
三轴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基于车辆与货物的总重量,其中三轴货车的限定重量为25吨。如果车辆总重量不超过25吨,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收费: 总重量低于5吨的车辆统一按5吨计费;重量在5吨至10吨之间的车辆,将按照基本费率的1.25倍来计算;对
三轴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依据车辆的车货总重来确定。具体来说,不同轴数的货车在收费方面有差异。例如,二轴货车的收费标准是17吨,而三轴货车的收费标准是25吨。 在计重收费时,如果车辆总轴重不足5吨,按照5吨计收。如果总轴重大于5吨且小于
舟山轮渡货车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货车的实际车重来计算的。对于4.2米长的货车,连车带货的重量为6吨。 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如下:总费用=计价重量*(船舶运费+港口客作业包干费)+海峡管理费+价格调节基金。具体到4.2米货车,连车带货为6吨时,轮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