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收费政策调整意见的复函》,浙江省针对高速公路的货车收费政策进行了最新调整。此次调整主要涉及高速公路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高速公路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车辆通行费计算公式为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乘以车公里费率,再加上隧道叠加通行费。值得注意的是,总轴数包括悬浮轴在内。
其次,对于普通收费公路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浙江省调整了过江水底隧道的定额收费标准。具体来说,1—5类车辆按现行标准不变,而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6类车辆则按照5类车辆的标准进行收费。
此外,浙江省还对几个特定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收费调整。比如,杭州湾跨海大桥、钱江隧道、杭州萧山机场公路等项目,1—5类车按现行标准不变,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的6类车则按5类车标准收费。
对于舟山跨海大桥和温州大桥等项目,浙江省也调整了部分路段的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包括连续高架桥计费方式和叠加收费标准,以及保留陆上隧道叠加收费标准。
最后,对于连续里程达10公里以上的高架桥,浙江省实行分段叠加收费,即每2个收费站区间,连续高架桥长度3—5公里的叠加收费1元;5—10公里的叠加收费2元;10—15公里的叠加收费3元;15—20公里的叠加收费4元。
总的来说,浙江省最新货车收费政策旨在优化高速公路收费结构,提高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兼顾不同车型的实际行驶情况。
对于微型货车,走高速的费用主要取决于其重量。首先,7座及以下的客车和2吨以下的微型货车属于一类车,在G1京哈高速、G6京藏高速等多条指定高速公路上,每公里的收费为0.5至1元。 其次,如果微型货车的载重为2-5吨,则归类为二类车。在这种情况
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规定如下:基础费用是每吨每公里0.08元。如果车货总重量不超过10吨,就按照这个基础费率来计费。如果车货总重量在10吨到49吨之间,费率会从0.08元/吨公里逐渐降低到0.03265元/吨公里。若车货总重量少于5吨,则
货车高速收费的计费方式如下: 1. 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这是货车高速收费的基本费率,适用于所有货车。 2. 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 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0.090元/吨公里计算车辆通行费。 10吨至40吨的车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