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如何计算车辆折旧?

2025-06-04 11:50 发布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车辆折旧的计算方式主要有“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

以常见的9座(含9座)以下客车为例,月折旧率为0.6%;而10座以上的客车则为0.9%。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则不计折旧,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例如,一辆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的9座以下客车,如果已使用12个月,那么其折旧金额为200000×12×0.6%=14400元。

此外,还有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的计算方式为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例如一辆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那么每年应按1万元折旧费计算。

确定车辆预计残值也很重要,一般按5%的残值率计算。比如,新购的一台运输车辆入账金额是200000元,预计残值为200000×5%=10000元,那么预计净值为200000-10000=190000元。

在投保时,车辆实际价值是根据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来确定的。车损险种的车险价格通常按照车的实际价值来定,车每年的折旧率约为7.2%,上下浮动30%,保险公司默认价格一般不浮动。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系数。

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有按新车购置价、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以及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这三种。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被认为是足额投保,按实际价值投保虽保费少但属不足额投保。了解这些车辆折旧的计算方式,有助于车主在投保时做出更合适的选择。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