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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2025-06-04 17:59 发布

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时,您应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处理事故,除非有人受伤,否则无需向交警报案,交警也不会开具单据,而是直接建议去定损中心处理。

接下来,双方需一同前往定损中心。这里集中办公了所有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他们会填写一张互碰责任书。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将负责拍照定损,务必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同样需要携带这些证件。

定损中心通常与修车厂有合作关系。如果选择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理,您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无责方只需等待车辆修好后即可取车。不过,需将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对方。

若您选择在其他修车厂修理,需先获得对方保险公司的报案号,然后将车辆开至4S店或其他修车厂。告知接待人员报案号,随后离开。修车厂会与保险公司联系,安排定损员前来定损修车。

修好车后,您需先行支付修理费用。修车厂会提供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接下来,与对方约定时间,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以及修理厂提供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交给对方,对方会支付修理费用。

如果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处理流程会稍微复杂一些。此时,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定损中心的交警处(仅限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以获取事故认定单。拿到认定单后,双方当场结账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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