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校车驾驶人必须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办理地点需要选择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拥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历;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的记录;
3、无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且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
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完成上述条件后,申请者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机动车驾驶人若想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需要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需证明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例中的规定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
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七条,校车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申请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
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是否让您感到困惑?别担心,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您需要了解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条件。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想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必须向当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同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