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问答logo
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高速被追尾对方全责如何处理

2025-06-10 10:04 发布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被追尾事故,且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要求交警到场,以便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随后,双方应各自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确保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赔偿。

接下来,保险公司会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以记录事故的详细情况。在此过程中,双方需要准备好有效的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以及保险单等相关资料。

此外,务必向对方索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提供给4S店的专业保险工作人员,以便后续的索赔工作。

对于主要责任方,需要先行垫付两车的损失费用,待手续齐备后,再交由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未果或调解书生效后未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尤其是在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应立即进行救助,并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事故中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且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以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若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者肇事车辆未参加保险或逃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