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详细看看:
首先,交警部门发布的任何消息,都会通过官方渠道和正规媒体发布,而不会简单以朋友圈流传方式发布。官方消息用词严谨,不会出现类似“最新通知”、“最新政策”、“有意遮挡号牌”、“顶额处罚”、“所有摄像头”这样的外行话。其次,官方信息通常不会出现像“三脚架”这样的不专业且带有错别字的词语。因此,这条消息是百分百的谣言。
虽然这条消息是谣言,但它与大家的出行密切相关,所以我们需要仔细分析事实真相。消息里最大的看点是:“全国高速公路,从4月1日起查车上的灭火器和三角架,如果没有,扣12分。”看到这条消息后,不少准备上高速的人开始购买灭火器和三角架。那么,这车上究竟要不要配备灭火器和三角架呢?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中型以上客车必须装备灭火器,但对普通小车并无强制规定,自然也不会存在扣12分的情况。同时,各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或办法,可能会细化汽车配置灭火器的具体规定,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操作。
但是,机动车必须随车携带三角警告牌,在常规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时,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而在高速公路上,需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警示后方来车,否则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虽然小车没有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但大家还是要引起重视,因为车辆线路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时有发生,随车携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控制火势减少损失。
另外,还有一条消息声称“从4月1日起,全国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安全带、副驾驶抽烟、打电话等行为”。抓拍这些违法行为需要硬件支持,不可能做到全国同步。早在2015年11月30日,珠海金凤路凤凰山隧道路段、广澳高速下栅检查站路段等2处万能“电子警察”就已经启用,能自动抓拍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抽烟、扔垃圾等违法行为。除了万能“电子警察”外,高清“电子警察”也会抓拍开车打电话、刷微信、抽烟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无论是“电子警察”抓拍还是路面交警查处,开车打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会处以罚款并记2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也会记2分。
近年来,交警对开车抽烟、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严抓不懈,所以根本不存在新交规从4月1日起才实施的说法。
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当行驶至交叉路口时,驾驶员应当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来决定行驶方向。如果在绿灯时左转车道进行右转,这种行为被视为违反交通规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来说,如果驾驶员在绿灯时从左转车道进行右转,根据
在驾驶汽车掉头时,正确的操作方法非常重要,以确保安全和遵守交通规则。 首先,选择合适的掉头地点。在城市道路中,通常会在路口设置专门的掉头区域,驾驶者需要寻找这些标志,确保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掉头。在没有设置掉头区域的路段,驾驶者需要寻找允许掉头
在路口掉头时,遵循正确的红绿灯规则是至关重要的。首先确保你的车辆位于正确的车道上,以便顺利进行掉头操作。 当你接近路口时,注意观察红绿灯的指示。红绿灯通常有三种颜色:红色、黄色和绿色。红色代表停止,黄色表示即将变灯,而绿色则允许通行。如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