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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丢失可以报警吗?立案需要缴费吗?

2025-06-11 09:53 发布

如果电动车丢失了,可以报警并申请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犯罪线索后,需要先进行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立案。通常情况下,立案的决定应在七天内作出,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天。

报警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为个人的: 提交车主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他人办理: 需提交车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车主户籍地址变更: 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 所有人为在沈暂住居民: 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 所有人为单位: 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此外,如果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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