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ETC湘通卡的流程如下:个人用户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单位用户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函、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以及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
对于ETC的办理,他人代为办理也是可行的。办理ETC时,需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充值方面,可以由他人代充,无需携带证件。
外地车辆同样可以办理ETC湘通卡。上门安装的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
外地用户充值仅限于湖南省内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可以跨网点进行充值。
安装车载电子标签(OBU)不收取手续费。具体优惠方面,办理并充值1000元以上,可免费获得车载电子标签一台;在湖南省内,安装电子标签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计重车辆未能安装车载电子标签,上高速时使用湘通卡结算,可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9.8折优惠。大客户可预约上门办理。
目前,湘通卡仅限在湖南省内联网高速使用。预计至2014年底,机场高速、长潭西高速、绕城高速将实现全省联网并可以使用ETC;预计至2015年底,可以实现全国通用。
ETC业务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办理,因为该业务是通过银行柜台办理。
客户已有OBU设备的情况下,不能再到银行营业网点预存1000元免费获得新的OBU设备,因为OBU与车辆牌照是一一对应的,专车专用。
车载电子标签与登记使用的车辆为唯一对应关系,一车一标签。电子标签的安装、使用暂不对货车开放,且不能私自拆卸、转租、转借或移用到其他车辆上使用,否则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前挡风玻璃装有防爆膜的车辆可能需要割开防爆膜,客户需自行承担因割膜产生的后果。
装有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需按现场的限速标志行驶。
ETC交易区域是ETC天线立柱前3*7.5米左右的区域,一旦车辆进入交易区就会自动完成收费。
若交易不成功,客户需重新插好湘通卡,在交易区域内系统将自动重试并完成交易。如车辆已驶出交易区域,请返回交易区域完成交易。因设备故障导致交易不成功时,请从人工收费车道以湘通卡刷卡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交易。
客户应妥善保管车载电子标签,注意防潮、防水、防强磁,以避免损坏。
办理ETC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和招商银行。
在购买新车并完成上牌手续后,车主可能会遇到无法办理ETC业务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首先,车辆信息可能尚未同步至ETC系统。在新车上牌后,相关信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更新到ETC系统中。车主可以耐心
ETC专用车道是一种为ETC用户设立的通道,能够提高通行速度和效率。开通ETC专用车道的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个人用户,需要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车辆的交通信息卡。如果是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
换车牌后,即使车辆本身没有变化,也必须重新更换ETC设备。因为ETC系统是根据车牌号进行识别和收费的。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ETC系统会先扫描车辆的车牌,然后根据车牌号进行扣费。因此,更换车牌后,需要重新办理新的ETC。 重新办理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