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家属陪护护理费用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其中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陪护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具体来说,陪护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护工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将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来计算;如果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患者,误工费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则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然而,如果患者在事故发生时已经60岁以上,则赔偿年限不超过15年;如果患者在事故发生时已经70岁以上,则赔偿年限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的计算需要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费用进行计算。
丧葬费的计算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来进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计算。交通费的计算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进行,凭据支付。住宿费的计算则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适用于患者死亡的情况。如果患者残疾,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