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办理ETC时,您首先需要前往相关银行,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招商银行等,提交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车辆行驶证原件:
如果是单位用户,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委托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过程中,可以由他人代办ETC,但需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代充值不需要任何证件。对于外地车辆,也可以在湖南省内办理ETC,但具体上门安装的情况需要咨询相关银行。
办理ETC后,安装OBU设备不需要任何手续费。具体优惠如下:办卡并充值1000元以上即送车载电子标签一台;在湖南省内,安装电子标签车辆可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9.5折优惠;计重车辆未能安装OBU电子标签,上高速时使用湘通卡结算,可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9.8折优惠。对于大客户,可以预约上门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湘通卡目前仅限在湖南省内联网高速使用,暂不能实现全国通用。不过,预计在2014年底和2015年底,机场高速、长潭西高速、绕城高速将实现全省联网并可以使用ETC,湘通卡也将实现全国通用。
在办理ETC业务时,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同时,如果您已有OBU设备,不能通过预存1000元的方式免费获得新的OBU设备,因为OBU与车辆牌照是一一对应的,专车专用。
车载电子标签与登记使用的车辆为唯一对应关系,一车一标签。车载电子标签的安装、使用暂不对货车开放。合作银行客服网点向客户收取车载电子标签的工本费,符合优惠方案的可免除工本费,具体以柜面销售方案为准。
车载电子标签需由合作银行客服网点技术人员安装。客户不得擅自拆卸、转租、转借或移用到其他车辆上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车载电子标签失效,客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车载电子标签不能拆卸,一旦私自拆卸需到合作银行客服网点激活才能继续使用。
此外,车载电子标签需按正确方向插入车载电子标签中,否则不能正常通过ETC车道。对于前挡风玻璃装有防爆膜的车辆,因防爆膜中含有金属离子,会影响微波通讯链路的信号传输,因此根据车辆具体情况需割开防爆膜。客户需自行承担割膜处理的后果。
装有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车速应按现场的限速标志规定行驶。ETC交易区域是ETC天线立柱前3*7.5米左右的区域,一旦有装载了湘通卡+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进入交易区就会完成自动收费。
对于非设备故障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的情况,需重新插好湘通卡,在ETC交易区域内,系统将自动重试并完成交易。如车辆已驶出交易区域,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返回交易区域,完成交易。因设备故障导致交易不成功时,请从人工收费车道以湘通卡刷卡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交易。
客户应妥善保管车载电子标签,注意防潮、防水、防强磁,以避免损坏。
在购买新车并完成上牌手续后,车主可能会遇到无法办理ETC业务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首先,车辆信息可能尚未同步至ETC系统。在新车上牌后,相关信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更新到ETC系统中。车主可以耐心
ETC专用车道是一种为ETC用户设立的通道,能够提高通行速度和效率。开通ETC专用车道的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个人用户,需要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车辆的交通信息卡。如果是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
换车牌后,即使车辆本身没有变化,也必须重新更换ETC设备。因为ETC系统是根据车牌号进行识别和收费的。当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ETC系统会先扫描车辆的车牌,然后根据车牌号进行扣费。因此,更换车牌后,需要重新办理新的ETC。 重新办理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