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昆明市的规定,对于醉酒驾驶行为,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当驾驶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时,即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法律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措施。醉酒驾驶的驾驶员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并且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在醉酒驾驶过程中造成实际损害,罚金数额将根据醉酒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
对于酒后驾驶,如果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之间,则被视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的处罚措施包括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员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则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并且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罚将更加严重。除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驾驶员还将在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措施包括扣12分,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拘留十日以下,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更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无证驾驶的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对于饮酒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措施包括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之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无机动车驾驶证或驾照被吊销、暂扣期间驾车者,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的行政罚款。对于醉酒驾驶,不论情节严重与否,都将被视为“危险驾驶”,处以拘役和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暂扣6个月的机动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