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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摸脸会被电子眼误判为打电话吗?

2025-06-14 18:23 发布

电子探头抓拍的开车接打电话或操作手机的标准是,至少需要以下三张照片:

其中两张照片拍的是车辆的全景,证明车辆在移动;第三张照片是特写聚焦司机,清楚拍到司机举着手机放在耳朵边上或操作手机的画面。有了以上三张清晰明了的举证画面,才会判定为驾车接打电话或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

如果对于被拍照片的违法行为有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复核来取消违章处罚。比如车主开车时抬手摸脸、托下巴或者扶眼镜腿,被电子探头抓拍误以为拨打电话,车主可以在自知道该违章行政处罚之日起60天内,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开车使用手机”的交规解读及处罚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2分。自2022年4月1日起,处罚记分将由2分升至3分。驾车时接打手机、查看手机均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仅电子探头拍到会被处罚,警察现场执法也可以处罚。开车时即使没有操作或使用手机,也尽量少用蓝牙设备接听电话,因为此时司机注意力会被分散,应变能力减弱,将影响行车安全,请务必将车辆安全停靠以后再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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