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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出的通知书该如何处理

2025-06-15 07:04 发布

收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当事人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理通知书开机机构处理。这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步骤,不可忽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是交警在处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时常用的处理方式,通常不会在现场进行处罚和扣留证件,而是会给违法驾驶者开具此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如果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前往指定地点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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