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如何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025-06-15 19:52 发布

如果您收到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您需要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后的15日内前往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不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罚款,每天会收取罚款数额的3%滞纳金,但是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同时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没有开具这种罚款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的详细步骤和法律规定,请您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