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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二次复议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2025-06-16 11:50 发布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满,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在申请复核的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若当事人已故,还需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复核申请的受理条件包括: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未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未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未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未发生事故。以上条件均满足时,上一级交警部门会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上一级交警部门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审核结果支持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申请人可以继续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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