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满,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在申请复核的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若当事人已故,还需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复核申请的受理条件包括: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未受理案件;人民检察院未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未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未发生事故。以上条件均满足时,上一级交警部门会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上一级交警部门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审核结果支持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申请人可以继续寻求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只能申请一次。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监督: 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申请督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方会到现场进行鉴定,并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方。如果你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被错误地判定为主要责任者,那么你有权申请复议。如果复议结果仍然不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对于初步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你可以申请复议。
在交通事故复议成功后,应该如何处理呢?首先,交通事故复议成功后会重新下达责任认定书,原认定书将被作废,双方可依据新的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此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