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名驾驶人因穿“洞洞鞋”开车被交警罚款100元并扣3分。该车主对交警的处罚表示不解,认为自己的鞋子不属于拖鞋,而应是凉鞋: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6条12款规定,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违者将被处以扣驾照三分,罚款20至200元的处罚。交警判定该驾驶人穿的洞洞鞋属于拖鞋,因此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然而,对于穿洞洞鞋是否属于拖鞋这一问题,存在争议。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拖鞋是没有后跟的鞋,适合在家中或会所等休闲场合穿。然而,洞洞鞋虽然有许多洞洞,但其后部是封闭的,因此大多数人认为它只属于凉鞋,而非拖鞋。
如果车主对交警的判罚不认可,应该如何处理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不要与交警发生争执,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冲突。接下来,车主可以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车主可以保留交警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录像取证。在视频中,既有驾驶人与交警的沟通,又有车主穿鞋的事实依据。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行政复议非常重要。
在法定期限内,车主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要求进一步确认是否违规。如果确认违规,车主应欣然接受处罚;如果未违规,则可以撤销处罚。
总之,对于穿洞洞鞋是否属于拖鞋这一问题,车主可以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情况,车主可以接受处罚;如果未违规,则可以撤销处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回应这一问题,确认洞洞鞋是否影响安全驾驶。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酒驾与醉驾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违法行为,其判定标准、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均有显著差异。明确二者界限,是每一位驾驶人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酒驾的认定依据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
酒驾与醉驾,虽仅一字之差,但法律定性、处罚力度与人生影响却有天壤之别。核心区别在于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法定临界值:20mg/100ml至80mg/100ml为酒驾,≥80mg/100ml即构成醉驾。这一数值不是模糊判断,而是以权威血液检测结果为
酒驾与醉驾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违法行为,其法律界定、处罚力度及社会后果存在根本性差异,必须清晰区分,杜绝任何侥幸心理。 酒驾的法律界定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这一标准不以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