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上海市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将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执行。这意味着,车辆通行费将根据车辆的类型来确定,这将影响车辆在高速公路的行驶成本:
新的收费标准主要针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而客车的收费标准则保持不变。对于货车,收费标准主要依据车辆的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来确定。这与之前根据额定载质量来分类的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大多数货车来说,新的收费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没有显著变化,但部分货车由于车型分类的变化,收费标准将会有所下降。此外,安装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ETC车载装置并完成预约的车辆,将按照3类货车的标准收费,部分车辆在某些区域的收费将降低。
专项作业车也被单独分类,并制定了与货车相同的收费标准。这意味着,对于这种类型的车辆,收费将依据车辆的总轴数、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来确定。
对于所有车辆,新的收费标准将确保所有车辆的通行费不会增加。从2020年1月1日起,车辆通行费将不再执行5元起价、每5元为一个计费单位的规则。ETC车辆的单次交易金额将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分,而MTC车辆的单次交易金额则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精确到元。
新的收费标准将有助于优化车辆在高速公路的行驶成本,并确保所有车辆的通行费不会增加。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在相关表格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