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3.6条,摩托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但不包括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
因此,电动助力三轮车属于摩托车范畴,应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要求》的规定。然而,有些电动助力三轮车并未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这意味着这些车辆的安全性能无法得到保障,驾驶这些车辆上路行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面临罚款和拘留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因此,电动助力三轮车不符合非机动车的定义,应按机动车管理,具体来说,应被认定为“三轮摩托车”。
对于电动助力三轮车能否登记注册,交管部门表示,如果车辆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并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可以注册登记并申领牌照,驾驶人需根据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类型持相应的驾驶证D本或F本,并按照三轮摩托车通行规则通行。如果车辆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则属于违规车辆,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对于电动助力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需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于未登记、违规上道路行驶的电动助力三轮车,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9分。
此外,对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助力三轮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并可能面临15日以下拘留。对于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电动助力三轮车,交管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处以罚款。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严格查处。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车辆前应首先向交管部门了解车型属性,并知晓登记注册和驾驶者要求,不要轻信个别商家编造的虚假销售广告或推销,避免购买到违法车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电动助力三轮车作为机动车,需满足相关条件并登记注册后方可上路行驶,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车主在购买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合法合规使用,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