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首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只要及时改正,通常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形式。
口头警告是交通警察在执法现场直接对驾驶人进行的口头提醒。由于口头警告没有记录,因此不需要特别处理。然而,对于书面警告,虽然不会立即罚款,但驾驶人的违章记录会被录入管理系统,影响后续的驾驶证审验。因此,即使没有罚款,驾驶人也需要对书面警告进行处理。
在进行驾驶证审验时,如果驾驶证上有违章记录,必须先处理完毕才能进行审验。对于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的情况,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口头警告,要求驾驶人立即离开。只要驾驶人迅速离开,通常不会面临罚款。
然而,如果驾驶人拒绝离开,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交警有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7条,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此外,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发现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会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