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将面临驾驶证被扣留的情况。
此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要求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如果记分达到12分,将面临更严格的学习和考试要求,包括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等,以加强重点管理。
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延长学习时间并增加学习内容,甚至增加考试科目。具体来说,累积记分满12分的,需要参加30天的学习,其中现场学习5天,互联网学习5天,自主学习20天。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24分但未满36分,则需要参加60天的学习,包括现场学习5天,互联网学习5天,自主学习50天。
对于三次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36分但未满48分的情况,需要参加90天的学习,现场学习5天,互联网学习5天,自主学习80天。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48分及以上,则需要参加120天的学习,其中现场学习5天,互联网学习5天,自主学习110天。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学习天数为7天,包括现场学习2天,互联网学习3天,自主学习2天。对于两次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24分但未满36分的情况,需要参加14天的学习,现场学习2天,互联网学习3天,自主学习9天。如果三次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36分但未满48分,则需要参加21天的学习,现场学习2天,互联网学习3天,自主学习16天。
对于三次以上记满12分或累计扣分达到48分及以上的情况,参加学习天数最多为60天,包括现场学习2天,互联网学习3天,自主学习最多55天。
九江交警特别提醒,4月1日前受理的满分学习,按照旧规定执行。从4月1日起,受理的满分学习将按照新规定的学习天数执行。需要注意的是,4月1日后计算满分次数时,如果存在4月1日前满分的情况,将不纳入新规定的学习天数计算。
此次制修订部门规章,重点加强了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驶证的分数清零日期是根据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来确定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初次领证之日起算。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未满12分并且罚款已经缴纳,记分将会被清零。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驾驶者则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并重新
车辆记分周期的计算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满分为12分。例如,如果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17年12月30日,那么记分周期就是从2017年12月30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29日24时止。驾驶证记分清分分为两种情况:
机动车记分周期的计算方法如下:12个月为一个周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记分周期内,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于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如果驾驶人在一个周期内有多个违法行为,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