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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自学直考如何报名?

2025-06-22 11:04 发布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车管所申请,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在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对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并与符合要求的随车指导人员一同向车管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这些材料包括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以及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等。

车管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车辆进行查验。如果所有条件都符合要求,车管所将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

驾照自学直考车辆要求方面,自学用车应为本地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并需要加装副制动装置、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同时,自学用车要张贴学车专用标识,标识要填写自学人员姓名和身份证明号码、随车指导人员姓名和驾驶证号码、自学用车号牌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止日期。

对于随车指导人员的要求,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且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于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

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驾照自学直考与驾校培训可相互转换。已领取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人员,在注销学车专用标识后,可选择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已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的人员,也可变更为自学直考的。

在自学过程中,学员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无具备资格人员随车指导,违反规定上道路发生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学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练车的,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随车指导人员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搭载其他人员的,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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