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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肇事逃逸的定义是什么?

2025-06-22 18:02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如果在交通事故后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罚将升级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进行了明确,指在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例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量刑起点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量刑起点则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之间。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则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

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外,交通肇事后逃逸,不仅加重了犯罪情节,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在交通肇事后,如果肇事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随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使离开了现场,只要在合理时间内返回并如实交代情况,仍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在量刑时获得减轻处罚的机会。

逸致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逃逸不仅包括实际离开现场,还包括通过其他方式逃避责任,如指使他人顶包等行为。这些行为同样会被视为逃逸行为,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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