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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警明确五类压线行为不抓拍,十类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吗?

2025-06-23 10:01 发布

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南宁交警支队于6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30项便利措施,其中包含对五类压线行为不抓拍不处罚和十类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等:

对于小型汽车五类压线行为,交警支队明确表示,如果车辆经过路口直行或左转弯时,跨压导向车道线不明显且对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安全隐患及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同样,在右转弯时跨压车行道边缘线但未对非机动车通行造成安全隐患的,不抓拍、不处罚。在道路分流、合流处,车辆跨压导流线不明显且未对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

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在学校门前路段,因上放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排队缓行而跨压实线避让行驶,且未对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影响的,不抓拍、不处罚。另外,因道路施工围档、前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抛锚或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辆而跨压实线变道行驶,且未对其他车辆通行造成影响的,也不抓拍、不处罚。

对于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机动车辆未粘贴或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当事人能够现场提供电子化证明的,不予处罚。同样,机动车辆未粘贴或未随车携带年检标志,经交警查询确认车辆年检信息合法有效的,不予处罚。驾驶车辆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又未申领电子化证件,经交警查询确认其信息合法有效且状态正常的,不予处罚。

此外,非营运小型客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时长在30日以内的,不予处罚。在城市道路驾驶小型客车,后排乘员未系安全带,经交警现场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驾驶机动车时,在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经交警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在遇到道路条件、天气等客观因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扬尘、雨污遮挡,经交警指出后立即清除的,不予处罚。外地机动车首次因不熟悉路况驶入限行区域、在单行线逆行,或者违规临时停放,经交警现场指出后立即改正或驶离的,不予处罚。

同时,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经交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因车辆违规停放进行拖移,拖移前驾驶人回到现场并同意立即驶离的,不予拖车。

在紧急救助危难群众时,驾车迫不得已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事后能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的,不予处罚。

南宁交警此次推行的措施,旨在优化交通管理,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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