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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丢失的“大绿本”?济南市车管所为您解答

2025-06-24 14:32 发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若丢失、损坏或灭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领。

在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需要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在审核相关证明和凭证后,会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并在受理后的一天内补发或换发新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补领或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后,原有的证书将被作废,不可继续使用。

2022年5月1日,新的补办登记证书规定实施后,车主只需准备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即可,无需查验车辆。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单位的,则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机动车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携带以上手续,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车辆管理所即可办理。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特别提醒:

1.车主为个人时,必须由车主本人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只能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不能异地办理。

2.若机动车正处于抵押登记期间,办理补发或换发登记证书时,还需提供机动车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3.在换领登记证书时,还需提交旧的登记证书。通过以上步骤,车主可以顺利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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