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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2025-06-24 14:57 发布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是一项重要的手续,以下是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构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申请条件包括符合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情形以及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场景有: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出口销售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安全技术检验证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的身份证明和凭证、京A号牌摩托车的注销或转出证明。

办理地点包括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市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所总所以及已授权的汽车经销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根据机动车用途有所不同,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尚未注册登记的、新车出口销售的机动车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对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有效期不超过一百八十日。

办理流程为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

最后,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需注意: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机动车办理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收到机动车号牌之日起三日后,临时行驶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在有效期内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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